本项目海口江东国际社区三期(2-B)、(2-C)、(F)。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意见,现按程序对调整方案予以公示,主要内容如下:
1.项目名称变更:原海口江东国际社区三期(2-B)、(2-C)、(F)变更为海口江东国际社区三期(2-B)、(E)、(F)。
2.三期(2-C)19#~23#、(2-B)44#、45#:原设计(2-C)19#~23#、(2-B)44#、45#整体进行调整,楼栋及户型布局、层数、建筑高度及整体立面效果等相应调整,调整后为三期(E)19#~23#、44#、45#、47#~50#,调整后满足建筑退间距等相关要求。
A.总建筑面积由原方案225056.40㎡调整为现方案227238.35㎡,共增加2181.95㎡。其中:地上总建筑面积由原方案172088.9调整为现方案164186.27㎡,共减少7902.63㎡;地下总建筑面积由原方案52967.5㎡调整为现方案63052.08㎡,共增加10084.58㎡;计容总建筑面积由原方案144238.40㎡调整为现方案149643.52㎡,共增加5405.12㎡;不计容总建筑面积由原方案80818.00㎡调整为现方案77594.83㎡,共减少3223.17㎡。建筑总基底面积由原24930.49㎡调整为现方案20950.47㎡,共减少3980.02㎡。
B.本次变更区域住宅总户数由原方案929户调整为现方案926户,共减少3户。
C.本次变更区域地上停车位由原方案158辆调整为现方案17辆,共减少141辆;地下停车位由原方案1023辆调整为现方案1208辆,共增加185辆。调整后仍满足车位配比要求。
D.变更后项目整体容积率不超1.71,绿化率、建筑密度等其他控制性指标不变,以上指标均符合控规要求。
4.根据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复的《海南省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审查申请表》,本项目装配率满足《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》 (GB/T51129-2017) 及《海南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规则(2021年修订版)》的要求,给予地上建筑面积的3%进行奖励,奖励面积共计6205.28㎡(不计入容积率核算),集中设置在已通过规划审批的2-B地块28号楼1单元。
海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()、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官网()、海南日报、拟建项目现场。
2.书面意见邮寄至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大道202号江东发展大厦B座五楼江东新区管理局规划统筹部;